个人情报信息处理方针

收集的个人情报信息项目:

公司为了会员注册,沟通交流,售后服务进行等等原因,对以下个人信息进行收集

  • 收集项目:姓名;出生年月日;性别;注册ID;登陆密码;密码提示问题及答案;家庭电话号码;家庭住址;移动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地址;介入IP地址;交易记录等
  • 个人情报信息收集方法:公司网站(会员注册)

个人情报信息收集及适用目的

公司对收集到的个人情报信息做以下使用

  • 对提供服务合约的履行及提供服务发生的费用结算;服务方案提供;购买及结算;物品配送至邀请地区;金融交易实名认证及各项金融服务
  • 会员管理:对会员提供服务所需的实名认证;个人识别;防止不良会员的不正当使用及非授权使用;加入会员的真实性;确认会员年龄及性别;客户意见回馈及处理;公示事项传达
  • 业务推广及宣传使用:各项活动及最新情报传达;会员别切入本站的频率分析及会员对服务的使用统计

个人情报信息的保存及使用期限

原则上个人情报信息的收集及使用目的达成后应彻底删除,但根据关联法令法规,规定下需要保存的公司会根据规定做以下区分保存

  • 保存项目:交易记录;结算记录
  • 保存期限:三年
  • 保存依据:合同或合同的解除关联材料记录
  • 保存期限:五年(电子商务等消费者保护关联法规规定)
  • 货款及货物的结算供给关联记录:五年(电子商务等消费者保护关联法规规定)
  • 消费者的投诉或纷争处理的关联记录:三年(电子商务等消费者保护关联法规规定)

个人情报的删除及方法

  • 公司一贯的原则是对所有收集到的个人情报信息合法使用后即时作废删除,作废顺序及方法如下:
  • 作废顺序:根据公司规定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会员在注册会员时记录的个人及公司信息,在完成注册及相关技术服务交接完毕后单独备份数据库封存(已打印的单独文件夹保存)超过法定保管期限进入作废流程,所有信息除针对会员管理服务之外不做它用
  • 作废删除方法:已电子文件形式封存的个人情报信息利用电子技术手段删除所有记录,纸质文件利用文件粉碎机粉碎后烧毁

个人情报的提供

公司对会员情报信息原则上不对外进行共享,以下情况除外

  • 会员用户事前同意下
  • 在法律依据下,通过合法的途径执法部门要求配合的

个人情报信息关联投诉咨询

公司对会员用户的个人情报信息进行专人专项管理

  • 个人情报信息保护专员:赵玄秀
  • 联系电话:+82-31-4770083~4
  • E-MAIL:feelsmt@hanmail.net

您在享受公司会员待遇的同时,发生的所有关于个人情报信息保护的投诉及咨询请联系管理专员,公司会及时做出相关的满意的答复!

其他个人情报关联法律咨询的情况,咨询相关职能部门:

  • 个人纠纷调整委员会(www.1336.or.kr/1336)
  • 情报保护标志认证委员会(www.eprivacy.or.kr/02-580-0533~4)
  • 大检察厅网络犯罪调查中心(http//icic.sppo.go.kr)02-3480-3600
  • 警察厅网络黑客对应中心(www.ctrc.go.kr)02-392-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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